不少人为了拥有一只“冰墩墩”,在线下门店的寒风中苦等数小时被冻成了真正的“冰墩墩”。线上线下全部脱销,周边产品几乎全部售罄,即使能买也是预售,一“墩”难求的局面正式形成。
海内外全部“破圈”的“冰墩墩”
“冰墩墩”的魅力可不仅于此,不仅是国内的朋友们成为“墩粉”,更是海内外“通吃”,国外的运动员们也表示要被“冰墩墩”萌化了,纷纷与冰墩墩合影。
说到“冰墩墩”的头号粉丝,就不得不提日本电视台的记者辻冈义堂。本该报道关于花滑现场的体育资讯,但是辻冈义堂“正经活”没干,却给大家疯狂安利冰墩墩。直接在镜头前掀开衣服,亮出6个冰墩墩徽章,并说道“花滑的情报没有,但是我有冰墩墩。”对“冰墩墩”的喜爱简直溢出屏幕,甚至表示,回日本时要把衣服都扔掉,用冰墩墩塞满行李箱。
“名场面”迅速出圈,辻冈义堂被大家称为“义墩墩 ”。不仅如此,连摩纳哥亲王都表示想要一对“冰墩墩”带给自己的双胞胎孩子。
海内外的朋友们均对其爱不释手。
全民二创“冰墩墩”
随着冬奥会的话题不断攀升,憨态可掬的“冰墩墩”的售卖也达到了顶峰盛况。谁能拒绝一个冰墩墩呢?不少网友喊话要实现“一户一墩”的自由。但是因为正值春节期间,不少的厂家歇业过年,也进一步加大了实现“一户一墩”的难度。
供不应求的“冰墩墩”全网售罄,想买到要等到4月以后,有的商家甚至表示,在6月以后才能实现“冰墩墩自由”。一“墩”难求的中国网友们开始发挥聪明才智,掀起了一场全民二创“冰墩墩”之风,砂糖橘、馒头、糖葫芦、蛋糕、冰雕等,万物皆可“冰墩墩”,以此来实现“冰墩墩自由”。
自制“冰墩墩”或涉及侵权
这么多“墩墩”火了,大家出于娱乐的心理,自制“冰墩墩”,那么自己动手实现“冰墩墩自由”会侵权吗?
不论是“冰墩墩”还是“雪容融”,其形象都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也就是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
所以通常要根据是否将该形象作为商业用途,来判断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使用行为以个人欣赏的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冰墩墩”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是不属于侵权行为的。
包括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擅自生产,或者销售“冰墩墩”的周边产品,比如说将自制的“冰墩墩”进行售卖,获取经济利益等,该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
不仅如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形象做成表情包,在网上传播,虽然没有售卖的性质,但是在没有经过北京冬奥会组委会同意时,也属于侵权行为,大家在“冲浪”时要注意边界。
所以,如果我们是因为买不到其周边,自制“冰墩墩”自己玩,只要不涉及出售,自己欣赏,一般是不涉及侵权的。您喜欢“冰墩墩”吗?可以在评论区告诉小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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