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一定都听说过企业假开业的事情。毕竟很多企业都是栽在上面的。但即便如此,企业依然顶风作案。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应对虚开发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或者为他人虚开,违反有关规范,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之一。

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偷税漏税,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此外,如果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需要对公司法人进行处罚,但对涉案共犯可以从轻处罚,当事人能够证明对相关偷税漏税行为不知情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何处罚公司虚开发票?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及量刑】虚开税额为一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五千元的,处六个月有期徒刑;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三千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虚开税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致使骗取国家税款在五千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以以本罪论处,基准刑为拘役。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十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五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额每增加6000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3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50万元或者骗取国家税款30万元的,基准刑为10年有期徒刑;虚开的税额每增加一万元或者实际骗取的税额每增加五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员工在公司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开发票。这个法人是构成犯罪还是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法人不知情,不构成犯罪,不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业务人员的职业犯罪。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既没有授意,也没有授意。是业务人员的个人行为。作为销售人员,应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为他人虚开或者为他人虚开,违反有关规范,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之一。增值税是1994年在中国全面推行的一个新税种。对于减少税收环节、合理征税、促进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03010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申报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报冒领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

企业虚开发票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吧。如果此时你也有这种想法,那就趁早打住吧。很难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