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税抵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增值税少缴或多缴多是进项税抵扣造成的。营改增全面实施后,企业衣食住行中的项目扣除范围更广了,但在细节上有哪些注意事项?为了方便大家报税,边肖会整理一些进项抵扣点,大家看看吧!

一、前置条件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必需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

包括以下有效证件: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农产品收购发票

5.农产品销售发票

6.完税凭证

7、出口商品转内销证明

8.收费公路收费发票

三、准予抵扣的规定

(一)从卖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允许扣除。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

(三)企业以资产购买农产品时,应当按照农产品的进价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017年7月1日起,因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调整为11%。但是,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者委托加工17%税率的货物的,可以额外扣除2%。这里的进项税=进价抵扣率。

(四)企业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增值税,准予扣除。

(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路桥、大门通行费,可暂按取得的收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费用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3%) x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闸门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梁、闸门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1.5%) X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据法律或法规设立并收取的道口、跨桥、闸门的通行费。

(6)分期抵扣房地产进项税额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号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后,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均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具体规定:

对试点纳税人和原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中以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在建不动产,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比例第一年60%,第二年40%。

(40%为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此处取得的不动产包括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多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在建房地产项目包括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和装修的房地产。

(4)此外,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赁的房地产以及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项税额不实行上述两年抵扣(按实际取得进项税额的时间计算)。

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购进货物、设计服务、施工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改建、扩建、修缮、装修不动产,使不动产原值增加50%以上的,在2年内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四、必须在规定期限申请专票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或申请审核比对,认证通过后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即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原证明期限由180天延长至360天。同时请注意,纳税人在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仍以(国税函〔2009〕617号)为准,即在180天内开具抵扣凭证。

五、热点问题

待客:公司约了客户部经理王吃饭。这顿饭能扣吗?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买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不能抵扣社会娱乐的餐费和招待费。如果招待个人住宿,产生的住宿费用属于个人消费,也不能扣除。

差旅费:公司员工下个月出差,机票,酒店。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购买客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不能抵扣公共交通取得的票据进项税额。但如果驾驶公司自有车辆出差,则不属于购买客运服务。如果能拿到增值税专用票,可以从汽油、停车费、过路费等中抵扣进项。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将适用6%的税率。如果购买的住宿服务是为了员工出差,并且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福利:端午粽子,中秋月饼,过年礼包,这些给员工的福利,如果能拿到特价票,能不能抵扣?

答:凡是作为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支出的都不能扣除。

会议培训费:培训新员工的培训费,包括餐费和会议服务费,这些可以抵扣吗?

答:会务费专用票的税可以抵扣。但是标明餐费的部分要另开,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