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申请注册商标之前就把你的商标给注册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创信财务来给大家做具体分析。《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见对于已经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商标局是不允许出现恶意抢注。
发现商标被抢注分为两个时间段,两种解决方法: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企服快车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发现自己的商标被抢注了也不要光想着买回来或者放弃自己的商标,首先应该是想办法如何让这个商标申请无效,收集抢注的证据。比如商标已经实际使用、商标已经具备一定的影响力、证明对方在明知道商标被人使用却依旧抢注的证据,用来提交给商标局或者法院。
以上就是创信财务对商标被别人抢注了该怎么办的解答,如果不懂商标注册的,可以选择代办机构。创信财务能够为你提供成都商标注册、代理记账、资质代办等专业的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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