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法律并没有对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进行限制,因为不同企业需要的时间不同,这是没有办法确定下来的,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重整没有时间限制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重整没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根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二、怎么查破产公司
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查询步骤如下: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进入官网。
输入要查询企业的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查询之后,会出现该企业所属的所有公司,点击其中一个查看具体详情。
三、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前置程序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企业法人因为资不抵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在破产清算前,发生了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