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法人已解散,但尚未清算,或尚未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这种情况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清算的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那么,破产申请向法院提供了多少份材料呢?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破产申请向法院提供几份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的事实和证据;
(2)债权的性质、金额、担保和证据;
(3)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法院强制企业申请破产的情形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的规定,公司破产需要到法院申请破产或者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法院不能依职权强制企业破产的。
三、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申请公告中载明的申报期限作为该案件中最终的债权申报期限,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债权申报期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和地点,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破产是清算当中重要的环节,除了由专业人士帮助处理外,自身也要对清算的债权有明确的概念,而且也应当尽快处理,避免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