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那么,在申请破产保护后,你就不必偿还债务了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申请破产保护后不需要还债吗?
还需要还债。
企业法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分配;经理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雇佣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
(1)管理人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无管理产生的债务;
(三)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经营而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损害造成的债务。
3、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
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顺序的额度偿还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抵押财产是不是属于破产财产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破产后企业的抵押财产是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之一。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抵押财产是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的财产就是抵押财产,抵押财产一定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才能作为担保的财产,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这个财产。
三、破产债权申报的概念与意义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