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公司经营良好,一般法人会选择扩大公司规模,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密切相关,很多事情仍需要总公司的同意,一般很多债务或业务也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可以申报破产债权,然后由企服快车财税为您您介绍分公司可以申报破产债权及其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分支机构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因此分支机构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定,分支机构应当依照其规定登记。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承担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二、当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破产后,所欠的债务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财产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其中,普通破产债权包括:

(1)无担保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4)代保债权 ;

(5)索赔债权。

三、破产前必须听证吗

破产前必须听证。对于应进行听证审查的案件,法官助理经主审法官同意后,安排听证时间和听证地点,并在诉讼信息管理系统中予以登记。根据《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程》第十四条 听证通知书由法官助理制作,审判长签发。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应于听证三日前送达给参加听证会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下列破产申请一般应当进行听证调查: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重整申请;

(二)债务人自行提出的和解、重整申请;

(三)涉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破产申请;

(四)涉及在全国、全省及本辖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企业的破产申请;

(五)其他需要听证调查的破产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