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前如何清算?直接向法院申请。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具体回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
一、破产申请前如何清算?
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公司破产必须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定确认。未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税除前项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偿还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以后欠的债怎么办
公司破产以后欠的债的处理办法是要由公司承担并赔偿,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具体赔偿顺序是: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公告怎么发
在破产案件中,法院通过公告形式,将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众。按照现行规定,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项有:受理破产案件;开始重整程序;终止重整程序;开始和解程序;终止和解程序;破产宣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方式有两种:
1、在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公告栏内张贴。
2、根据具体案情(如债权人所分布的区域、破产财产所在的区域等),在地方或全国性报刊上登载。
这两种方式应当同时采用,张贴的公告,应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公告不同于通知,通知的对象是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以送达为条件,公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故其效力的发生仅以发布为条件。因此,对于已经发布的公告,所有当事人均视为已得知,并自动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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