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面临破产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有企业的建立,也有企业的破产,当企业破产时,有许多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偿还,这将涉及破产产出的内容。因此,下一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破产财产的内容及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二、破产财产程序的终结事由会有哪些呢?
(1)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的法定事由
(2)债务人经过整顿,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3)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
(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提出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三、破产程序效力
(一)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
(二)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于破产终结裁定作出后视为消灭。
(三)对破产机构的效力。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机构宣布解散,但破产清算组如有关于破产财产的未完结的诉讼、债权确认诉讼或者对债权分配表等异议之诉等遗留事务时,仍须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