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包括: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懒于履行义务,不能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导致无法清算,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损失、损失或损失的,股东应当在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逾期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簿、重要文件损失,不能清算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依法清算,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法人登记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清算即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公司解散清算中民事责任

(一)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清算组未履行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

(2)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可以主张。

(3)清算组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和债权人可以主张。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上述责任主体承担责任。

(三)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承诺第三人的补充连带责任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在工商登记部分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五)内部责任分清

上述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数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主张其他人员按照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以支持。

三、特别清算是怎样的

特别清算,是与普通清算相对应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产生显著障碍,或发生公司负债超过资产之嫌等情况下,经法院命令而进行的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