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面临许多问题。在破产过程中,他们需要面对许多问题,有时需要重组。在重组系统中,重组计划是其核心,重组也有规定的程序。那么,破产重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施程序是什么呢?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我希望能帮助您。
一、破产重组计划实施期间的执行程序
1、制定重组计划
(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由债务人制定重组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财产和经营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组计划草案。
(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6个月内(注意单项选择),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时提出重组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2、重组计划的分组表决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组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组计划草案进行表决。根据下列债权分类,债权人会议分组对重组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各利益集团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2)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和抚恤金,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4)普通债权
3、通过重组计划的方式
(1)同一表决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一半以上同意重组计划草案,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超过3的,即该组通过重组计划草案。当所有表决组都通过重组计划草案时,重组计划就通过了。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重组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组计划。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批准裁定,并予以公告。
(2)部分投票组未通过重组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与未通过重组计划草案的投票组协商,投票组可以在协商后再次投票。未通过重组计划草案的投票组拒绝再次投票或者再次投票仍未通过重组计划草案,但重组计划草案符合法律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经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组计划草案。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批准裁定,并予以公告。
(3)重组计划草案未经法律规定批准或者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公司破产的原因有哪些
(一)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不能正常运转。尤其是国家紧缩银根的时候,企业无法从银行借到资金,又没有其他资金融通渠道,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再好的设备也不能发挥其优势。企业的资产不能有效地产生利润,降低了资源利用率。
(二)企业管理者决策失误。在没有认真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再生产或新上项目投资,造成企业经营负担过重,使本来经营状况不景气的企业雪上加霜。
(三)一个公司的盈利能力往往是其负债能力的保证与标志,盈利能力较高的企业享有高的信誉,因此容易从债权人处筹措到所需的资金,而盈利能力较低的企业则信誉较低,负债规模就要受到限制。导致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
三、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 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