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程序包括破产申请,等待法院受理,然后宣布企业破产,成立清算组,审计评估企业,完成后召开债权人会议,公司破产清算,最终取消原破产企业登记。

一、企业如何走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程序如下: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律师、会计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

5.审计、评估、评估机构审计企业财务,评估企业资产,确定企业资产负债率和财产价值,为下一步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7.因公司破产清算,召开债权人会议。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要求法院终止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销。

二、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风险

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风险如下:

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三、企业破产法申报债权的内容有哪些

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