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经常为工作购买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往往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购买,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用人单位破产时,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如何补充社会保障?所以,接下来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用人单位破产如何补充社会保障知识,供您参考!

一、用人单位破产后如何补缴社保?

公司需要在关闭清算前到当地社会保障局办理停止支付手续,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障处于停止支付状态,以后可以办理转移。如果企业在关闭前没有办理停止支付手续,那么这种情况就更加困难,那么它处于欠款状态,需要以单位的名义支付,然后转移或继续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通过当地社会保障局的特殊处理程序来办理转移手续。

二、公司破产还有补偿金吗

公司破产还有补偿金,公司依法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抵押物算不算破产财产

抵押物是破产财产。

《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债务人虽对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负担,但这个特定财产(担保物)并没有被行使担保物权(变现),因此理当属于债务人财产,宣告破产后即属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