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费用;企业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平均工资。6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一、国有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破产法》规定,职工补偿金按企业对职工工资的比例支付。当然,企业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具体补偿金额以其平均工资为基础。如果超过6个月,则按一年计算。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未缴纳的税款除前项规定外;

3.普通破产债权。

二、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贷款人破产借款人如何

保险的话,可以要求贷款人提前还款,然后再找个单位担保,继续借款。

如果借款单位完全有能力偿还,并且可以确定的预测到有足够的还款来源,那担保人破产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