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司是法人,大多数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也就是说,一旦公司不能继续盈利,公司很可能面临破产清算的可能性。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清算法人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清算法人是如何规定的?

法人清算是指清算组织在法人终止时,按照职权清理和消除法人全部财产关系的程序。

清算有两种形式:

1、清算按破产程序进行;

2、非破产程序,但依照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一般在法人终止时进行,但法人负债过重时,经法人机关决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自动清算。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法人按照法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进行清算。

清算的任务是:检查法人财产,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依法或者公司章程将财产移交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清偿债务。法人清算必须由主管机关指定,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清算人,并在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清算。

二、法人企业类型有哪些

(一)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

举个简单的例子,可以帮助你更好的理解法人企业的概念:如果法人企业涉及法律诉讼的,由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原告、被告等,而非法人企业在涉及法律诉讼时,不是由企业而是由企业的业主或者投资者作为诉讼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对外代表企业,其职务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企业享有或者承担。

三、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公司法人资格要求也对于民事权利有所要求。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

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