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中成立了很多公司,有的公司经营的好可以能长盛不衰,但是如果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面临公司生存的危机,那么就有可能让公司进行破产解散,在解散之后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清算就是最重要的一点,那么股东不同意公司清算怎么办?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东不同意公司清算怎么办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清算的费用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成立清算组需要公告吗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不需要对清算组进行公告,但要进行备案,并且清算组要对公司解散事宜进行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