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都知道,我大天朝是以票控税的,只要你开了发票,税务电子底账里面就会清清楚楚看到你的所有信息,比如开给了谁,多少钱、什么商品,什么时间开的,开户行是哪个?
所以,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开票的收入走对公帐户,不开发票的收入走私人账户,所有成本费用都是有合规发票的,看起来天衣无缝啊!
但是,凡事都有一个但是,这绝对逃不过税局的检查!
查?他怎么查?税务局真的能查我的个人银行账户吗?
是的,可以!启航好帮手找到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4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六)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对不起,一旦被查到,您这就是逃税!股东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逃税罪”…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联早签署了“信息共享”协议,三家机关把接口共享了,对于企业来说,各类异常交易、关联交易及相关个人账户都赤裸裸的暴露在工商税务的眼皮底下。
听启航好帮手一句劝:这些企业往往是最危险的:
1、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
三年长亏不倒,必有隐情。人家稽查人员去现场一看就能明白,员工积极,企业文化饱满,客户不少,相谈甚欢,就是账面亏损…你说这是为啥?隐匿收入吗…而且这些收入多半是进了老板个人账户了。
2、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
费用呼呼的往外出,就是不见收入增加。毛利偏低、税负偏低,说,你是隐匿收入还是虚开发票?你那几百万的账面库存是真是假?税务机关到仓库一看便知分晓。
3、客户是个人的企业
什么教育培训、餐饮、装修、小超市等这些企业往往客户是个人,个人又不去要发票,老板正好都让你微信、支付宝付到他个人账户。所以,税务局现在当然要开始查这些咯。
因此,启航好帮手有几条建议给大家:
1、长期零申报的,超过3个月后,多少上报些数据;长期亏损的,请核实一下是否真正亏损,税务局可不是这么好糊弄的!
2、没有账本的,赶紧补账!有两套账、三套账、四套账、五套账的,自己好好检查检查。很多是税务局的人都进门了,才把桌面的几套账删到回收站,殊不知人家税务稽查人员是会从回收站还原的!
3、到现在连对公账户都没有的,所有款项都打入老板个人账户的,可以掂量一下,是想被清查个人账户呢,还是开个对公账户呢?
4、利用阴阳合同少缴印花税的,或是股权转让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稽查绝对不会放过,大股东的个人银行账户,经得起税务查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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