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可以申请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的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肖像作为图形的一种,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注册成为商标的。
1、个人肖像商标
利用肖像申请商标的案例有很多,这些案例不仅展示了肖像在商标设计中的应用,还体现了肖像商标在品牌推广中的独特价值。
1、肯德基(KFC)
肯德基的商标是其创始人哈兰·山德士上校(Colonel Harland Sanders)的半身像,他留着白色的山羊胡子,扎着标志性的黑色领结。
2、老干妈
老干妈的商标是创始人陶华碧女士的肖像,通常呈现为她的半身像或面部特写。
3、王守义十三香
王守义十三香的商标通常包含其创始人王守义先生的肖像,这一设计体现了品牌的传承和家族企业的特色。
利用肖像申请商标是一种常见的商标设计方式,它可以增强品牌的识别度、亲切感和信任感。然而,在使用肖像商标时,企业需要确保获得肖像权人的合法授权,并避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2、申请肖像商标时,需要注意哪些?
1、肖像权人的授权
(1)如果申请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申请商标,仅需在商标申请中予以说明,不需要附送肖像授权声明书。
(2)如果申请人使用他人的肖像申请商标,必须附上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商标申请图样、肖像权人的姓名和身份信息、被授权人名称及授权事项,并由肖像权人签字确认。此外,还需附送肖像权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肖像权人已去世,申请人应提供肖像权人的继承公证书和经公证的肖像使用授权书,公证书中应包含商标使用的肖像。
2、肖像的真实性与非真实性
(1)如果申请商标中的人物图形是真实存在的人物肖像,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如果申请商标中的人物图形是由电脑制作或画像而成,并非真实存在的人物肖像,申请人应当在商标申请中予以说明,并明确该商标形象为非人物肖像申请。
3、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1)申请人应避免使用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肖像进行商标申请,如伟人肖像、历史人物、宗教形象等。这些肖像的使用可能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法律规定,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
4、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
(1)肖像图形中的汉字、外文等其他要素应避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例如,如果肖像图形中的服装上印有他人的注册商标logo,可能会引证在先商标而被驳回。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