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企业和供销商收到退税是一种常见的做法,或者是供销商和制造商之间的交易方式。

由于一般情况,会计人员必须了解解解决方案的特点。

让我谈谈立即抵消购买付款的会计处理。

返利立即抵消采购款的会计处理

收到产品和税票:

借:库存产品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

贷款:库存现金/银行储蓄等科目(其余部分)预付款(返利部分)

处理营业成本和进项税:

借款:预付款(返利部分)营业成本(红字)

贷款:应纳税 – 应交增值税 – 转出进项税

平销返利行为的税收处理非常明确,但在会计方面,我国一直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这也使得这项业务在实践中的会计处理混乱:

一些企业记录在“其他应付款”中、“资本公积”等。

,但由于平销返利不是供应商对商业企业的免费捐赠,明显不适合记录在“资本公积”中,不适合长期在“其他应付款”中挂账;也有人认为应该作为抵消“营业费用”的解决方案,但根据会计制度的要求,返利不属于营业费用的计算内容;也有人认为应该记录在“营业外收入”中,但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事实上,它不是作为“收入”计算的,而是作为“收入”计算的,返利收入与企业销售直接相关,所以在“营业外收入”中计算也是不合适的。

由于回扣是供应商填补商业企业购销差价损失,一般在商业企业销售产品后结算,商业企业更适合抵消“主营业务成本”。

由于回扣是供应商填补商业企业购销差价损失的补充,一般在商业企业销售产品后结算,因此商业企业更适合抵消“主营业务成本”。

第二年收到的,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算。

如果产品未售出,则收到回扣,则应降低商品成本。

自然,返利形式不同,对会计处理也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