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司注册地在杭州,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我司的知识产权部门设在北京,目前的问题是,贵局的商标受理回函(如商标领取通知书、商标驳回通知书等)都是往我司的注册地寄送,我司杭州总部收到此类信件又要发往北京知识产权部门。
由于贵局要求必须在15天内提出复审,而从北京寄到杭州,再从杭州送到北京的在途时间会耽搁4-5天,如遇周末,则会搁得更久,所以在此特提出请求,请将商标受理回函直接发送到我司的北京分支机构。
我可可以把杭州总部和北京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分别在你处备案。
这样是否可行?
总公司代理的商标申请文件,商标局邮寄给总公司;分公司代理的商标申请文件,商标局邮寄给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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