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分割申请怎么提交?目前,商标的驳回率日益提高,但许多商标的驳回不是全部的,而是部分拒绝的。那么商标驳回分割申请怎么提交?企服快车知识产权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
商标应用程序分割的实际操作?
1、商标局向申请人发送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时,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书。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书之中“备注”之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在商标局所附原件之上填写、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部分拒绝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所附商标注册申请书分割申请之日开始15日之内,直接向商标局提交或者邮寄原申请书。如果没有申请部门,则无需提交。
4、商标局应当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的划分申请和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的原登记申请分为两份。对部分已批准的零件,应生成新的申请编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并公布初审批准公告;待拒收的部分保留原申请编号,申请人可以通过答辩、答辩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本部门。部分驳回决定的法律程序结束之后,应当公告批准的部分。
何时考虑商标分割申请?
1、无复审、自动分割,如果申请人不审核被拒绝的部分,则该商标的审批部分将自动进入初审公告程序,无需提交任何材料,但时间相对较慢。
2、审核,申请手工分割,申请人决定驳回复审申请,需要提前取得已通过的部分商标证书的,同时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和申请划界申请的密封材料;分庭之后,商标局将为分离的初步审批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公告。也就是说,通过的部分将提前进入初步通知程序,提交拒绝评审的部分将进入评审阶段。
3、审核,不申请分割,申请人如想反驳、答辩审查,不打算申请分割,则通过审查的商标部分不进入初审公告期,而在整个商标的复检结果出来以前,才进入后续商标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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