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人类在漫长的生产与实践中形成的产物,文字从出现的那个时刻起就承担了信息传递的最基本功能。作为信息记录和传递的符号,文字又是表达思想的基本工具。
虽然我们现在进入读图时代,但文字仍是诠释品牌的主体,品牌的建立和传播仍然是需要依靠文字符号作为媒介和载体。
文字商标,也就是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字母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文字商标是视觉标志中最为常见的商标,因为商标必须首先表现为文字才可以呼叫。基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如果要进入不同国家的市场,还需要将文字翻译成当地的语言。好的翻译,可以迅速使消费者产生对应的认知,从而提升品牌的影响力。
理论上讲,文字包括中文、外文、少数民族文字(例如藏文、彝文),而中文也可以是简体字、繁体字、异体字、变体字。
选择何种形式的文字,中国商标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为了规范商标用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87年9月4日联合做出《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国语字〔1987〕第11号):
1.商标用字应当规范化。简化字应以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不得使用已被简化了的繁体字和不符合《简化字总表》的各种简体字,不得使用已被淘汰的异体字。
2.商标中使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篆书、隶书、草书等,要求书写正确、美观,易于辨认。隶书、草书,一般用简化字书写。
3.商标书写行款,一般应左起横行;竖行的,应该由右向左。
4.商标加注汉语拼音的,必须以普通话为标准,分词连写,拼写应当准确,字母书写应当正确。
5.出口商品的商标,原则上按本通知第一条办理。使用繁体字已久并进入了国际市场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
6.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国人向我申请注册商标的,用简化字,但也可以用繁体字。
7.用老字号作商标,其中有繁体字的,可以继续使用。
不过这个规定已于1990年8月4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废止。
1996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中对商标使用中文也只是作出如下规定:
中国企业在国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上注册文字商标的,提倡使用中文。外国企业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必须在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上同时标注中文。
没有对使用中文的规范程度加以限制。
此外,商标法还规定,除了文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之外,字母和数字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字母商标,通常包括单个字母和多个字母。例如IBM、BMW、TCL就是常见的多个字母商标,至于单个的字母,例如麦当劳的“M”或摩托罗拉的“M”表现为特殊的字体或颜色,具有显著特征,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
对于数字商标的注册,还是要格外慎重,因为商标所用的数字可以是常见的型号、表示生产时间、年份、保质期、服务时间等等,极有可能因为缺乏显著性或者具有不良影响而注册“失败”。
有哪些数字不易注册为商标呢?
例如:
具有公益性质的电话号码:
110, 119, 120, 12315……
重要事件发生的日期简称:918, 54, 64
如果数字具有极强的显著性,或者结合文字图形具有显著性,则可以获得注册商标。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