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于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的法律纠纷又有了新进展,这个深受明星欢迎的品牌发起了一系列涉及红色鞋底的法律问题,但却一路坎坷,来和名品一起看看吧:

法国奢侈鞋履设计师 Christian Louboutin为其标志性的红底鞋申请商标保护可谓屡屡碰壁。

2016年,瑞士联邦行政法庭 (Federal Administrative Court)驳回了 Christian Louboutin 的申请,拒绝将其红底鞋列为受商标保护的商品。

本周二, Christian Louboutin 再次碰壁。

一位法院顾问表示,法院无权制止其他设计师和零售商销售类似的红底鞋产品。

从2012年开始,Christian Louboutin 向荷兰法庭指控荷兰高街时尚零售商 Van Haren 涉嫌侵犯其红底鞋设计专利,出售平价的红底高跟鞋,希望寻求法律保护。

Christian Louboutin指出,Van Haren推出的 Fifth Avenue by Halle Berry 系列高跟鞋侵犯了其红底鞋的商标专利。

Christian Louboutin 红底鞋鞋底的红色先后曾在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注册商标,特指“用在鞋底上的一种特定红色”。

但欧盟最高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辩护律师 Maciej Szpunar向该法院建议,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的商标保护有效期为2010年~2013年,现已失效。

名品想说,商标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到期了需要续展,否则该商标可能会面临撤销或无效的境地。

欧盟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为某产品的颜色和外形申请商标保护在某些情况下超出了欧盟商标法的范畴,这种商标保护申请将被驳回或宣判无效。

这个消息在2月6日得到了证实。

据英国消息,2月6日,欧洲法院法律顾问Maciej Szpunar称产品的颜色和形状可能不能被认可为有效商标,这意味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的维权之路遇阻。

不过企业因为申请颜色保护而受阻的不止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纠纷案,Christian Louboutin 并不是第一个想要将颜色注册为商标的品牌。

例如日化品牌妮维雅就曾经将“妮维雅蓝”注册成为商标,但品牌之间的商标争夺案往往不会简单结束,2013年多芬(DOVE)母公司联合利华诉妮维雅,对后者于 2007 年获得的蓝色包装专利进行质疑,认为深蓝色并非妮维雅的专属用色。

妮维雅不服判决,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近日,最高法院推翻了两年前的判决,裁定妮维雅拥有深蓝色商标权,理由是认为妮维雅有75%受访者将某颜色与品牌相互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