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财务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和决定。
其目的是揭露和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和盈亏的真实情况,查处企业财务收支中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企业所有者权益,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服务。
由此可见,财务审计是检查各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步骤,那么各企业应该如何选择专业的财务审计公司呢?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大家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通常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对财务审计公司进行选择,其只需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
1、公司规模。
首先,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公司的规模来选择专业财务审计公司,如果公司规模很大,可以选择一些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国内排名靠前的专业审计公司;如果是中小型企业的话,一般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审计公司在各自营业范围内有相应的业务资格的都可以胜任。
2、审计报告内容。
其次,各企业负责人们可以根据自己所需求的审计报告内容来选择专业财务审计公司,一般的审计报告正规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公司都可以出具,而特殊的审计报告就需要一些专业的审计公司来出具了。
所以,各企业负责人除了根据自身企业规模选择审计公司外,也可以根据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审计报告来选择专业财务审计公司。
3、“避嫌”。
再次,各企业负责人在选择专业财务审计公司的时候要做到“避嫌”,即不得委托与被审计公司有关系或联系的审计公司。
例如:审计公司与被审计公司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审计公司与被审计公司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等,都可能影响审计人员公正地执行公务。
事实上,财务审计报告报告的出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债权人和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也有利于投资者根据审计报告做出投资决策,降低其投资风险,因此,企业经营者和相关管理人员都有必要对财务审计工作予以关注和重视。
以上是对如何选择专业财务审计公司的简单介绍,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如若存在开展财务审计的服务需求,便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经营状况,慎重选择专业财务审计公司进行审计业务委托!
一、武汉商标注册优先权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部分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申请件要求优先权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第一、申请日期。
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
第二、申请人欲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声明要求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
这是关于优先权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内法还要求提供第一次的申请书副本和译本。
第三、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
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如果第一次申请遭到驳回之前,或申请人放弃第一次申请之前,申请人已经在第二次申请时声明要求优先权,那么,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仍具有效力;
其二,如果上述第一次申请此时还没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根据,那么,第二次申请为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当优先权期间的起始日。
在一般情况下,以上第二方面的情况是不常出现的。
第四、如果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国家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英国、日本等,只要申请人具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资格和条件,该申请人也有权利在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声明在被指定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
我国企业在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时,可以充分利用优先权原则。
它可以使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尽早地获得保护,从而禁止其他企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或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A、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正副本均可);
B、商标黑白稿一份(如果图样是彩色且需要指定颜色的还需提供彩色图样一份);
C、商标类别及产品;注:公司名义申请商标类别无限制上一页:个人(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商标,又称为牌号、商牌,是指公司、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为使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销售的商品,与其他商品有区别,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以文字、图形、记号等制作的标志。
武汉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就是注册商标专用权。
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
要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商标申请人即获得所申请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处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那么,商标权是否可以继承?
1、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权,是一项财产权利。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
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2、公司、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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