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的《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如果一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项目提供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而商标局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商标的申请主体似乎是比较明确的,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在实践中,人们对这一规定的理解有很大的不同。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以下类别的科目可以商标申请:
1、企业商标申请;
2、个体工商户商标申请;
3、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商标申请;
4、外国人在中国商标申请;
5,外国企业商标申请
商标申请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登记的业务范围的限制,只适用于符合经营范围的业务范畴;而企业申请不受业务范围的限制。
商标申请特别声明:这里是中国内地申请人以个人名义中国商标,必须同时提供一个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以个人名义;纯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可以直接以个人名义中国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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