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此优惠享受时间为预缴时享受。
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双软企业”指企业拥有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两个证书。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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