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标有所了解的朋友都知道,我国的商标注册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晚一天提交注册申请,都有可能和心爱的商标失之交臂,但是在现实中好标是非常抢手的,所以往往会在同一天,有两三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提交同一商标注册申请。
在这样的情况下,商标会花落谁家呢?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法律条文看不懂?小桔为你整理概括,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大战三回合!
01、证据之争,谁在先使用谁掌握优先权
一般来说,如果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会向涉及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
申请人则需要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02、协商之争,双方都有诚意才有可能
若双方提供的使用证据都无效,或出现同日使用、均未使用等无法分出“胜负”的情况,商标局会向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可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这就意味着将有企服快车或几方放弃申请该商标,不过,本着平等自愿的协商原则,协商双方可根据各自需要达成有偿或无偿协议,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即可。
03、抽签之争,准时到场材料齐全是前提
不愿意协商解决,或在规定时间内协商未果的,那就只剩下拼运气了!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其实无论是提交证据还是协商,都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谁更专业谁就更有机会胜出。
所以遇到上诉情况最好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争取取得商标申请资格。
切不要因漠视大意错失良机!如果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汇桔交易服务中心有专业的知产顾问为你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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