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股权转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企业无法维持经营,股东只能转让股权给更有实力的投资者,但这也导致了一个问题:

股权转让后企业债务谁承担?有何法律依据?针对以上问题,下面我们为大家整理出了相关资料,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股权转让了债务谁承担?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股权的受让者可以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就是股权转让后企业债务谁承担,有何法律依据的相关知识。由上可知,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到债权人的追索对象,受让人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目标公司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如果有更多的股权转让问题,请咨询创业印章(https://www.cyyz.com/)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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