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当前疫情影响,很多出差和出行计划也需要调整。复工期间行程变更怎么办?让我们听听税务应用肖伟关于机票改签和退票费的税务处理!

问题1: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向航空公司代理处支付了退票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请问我们公司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根据现行政策,航空公司代理人收取的退票费属于现代服务业的征税范围,应按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司因公务支付的退费属于可抵扣进项税额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2:航空公司开具的退票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作为购买客运服务的发票进行抵扣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向客户收取的退票手续费、手续费等收入,按“其他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

因此,纳税人的退票费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述的“纳税人购买国内客运服务”,应按现行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3:企业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时,出差行程单和出差行程单分别注明改签费用。改签费可以按照购买客运服务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旅行行程单上所列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总额,可按《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技巧

看了上面的问答,你对机票改签退票费的税务知识了解透彻了吗?沈温馨提醒:

如果您的行程有调整,别忘了及时改签或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