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增值税专用票的问题,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我们也经常强调这些问题。那么有哪些不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普货备忘录〔2017〕127号)附件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或者从事应税活动;
(二)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或者应税活动免征增值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的规定部分适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人血,选择简易计税。
2.纳税人出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的税率征收3%的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3%的增值税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适用简易办法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可以放弃减税,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按简易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企业的单纯征税业务不属于上述不开具专用发票的范围,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不开特别票的情况:
一、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预收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营业税已申报缴纳,但未开具发票,但未开具发票。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相关业务,包括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需要补开发票的,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保留所有相关信息以备将来参考。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三.融资出售和回租承租人出售资产
融资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从融资租赁企业租回资产的行为。承租人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四.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与之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所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动词(verb的缩写)代理进口免税商品的付款
纳税人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从委托方收取和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其支付的款项,可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不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吧。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