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营小吃店的个体工商户黄先生因为人手不足,又招了几个员工。众所周知,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让劳动者在老、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方面得到一定的帮助和补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黄先生作为个体工商户,应该如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呢?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正在解释政策。

黄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市社保局。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作出如下解答:

黄先生是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他应该以单位的形式投保。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也可以自己作为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可以在市税务大厅办理保险业务。

此外,我市还有很多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执行。这类人员也可以在市税务大厅办理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