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申请破产还是执行破产都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程序相对复杂,在破产早期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只有法院有权宣布破产,所以,执行破产向法院申请,然后由企服快车财税为您向您介绍法院申请及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向哪个法院申请转破产

(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2)《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

(四)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五)《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和有关证据。

二、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破产人民法院第几条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