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中的一些企业来说,经营起来并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对于业务的经营能力,如果没有强大的营销人员,企业也会直接面临破产。当然,如果企业破产,也可以申请重组。那么,企业破产重组的好方案是什么呢?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破产重组有哪些好的方案?
《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了重组计划应当包含的最低内容:
①债务人的经营计划;
②债权分类;
③债权调整方案;
④债权受偿方案;
⑤重组计划的执行期限;
⑥重组计划实施的监督期限;
⑦其他有利于债务人重组的计划。一般来说,重组计划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 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重组计划的债权调整以破产清算中各类债权的清偿预期为参考。因此,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优先,重组计划中的清偿待遇也优越。由于偿还待遇的不同,债权人会议必须对重组计划的表决进行分组表决。因此,破产法关于债权分类的规定不仅是债权调整和偿还计划的依据,也是债权人会议表决重组计划的分组依据。对此,《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重组计划的债权分类:
①债务人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②债务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③债务人所欠税款;
④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中有许多小债权人的,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人组中设立小债权人组,在重组计划中给予特殊的清偿待遇,并作为单独的债权人组参加表决。
重组计划可采用以下调整方法:延期偿还、利息减少、本金偿还减少、其他偿还条件(如偿还形式、费用负担)变更、债权转换为股权(“债转股”)。原则上,同一组的债权应当按照相同的条件进行赔偿。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重组计划不得减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债权人不得参加重组计划草案的表决。
(2) 企业经营振兴计划。在分析企业困境原因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资产、财务、营销、管理、技术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种有利于提高企业资产负债、财务流动性、产出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方案。例如,调整业务范围、重组企业管理、重组企业组织结构、合并或分立企业、获得新贷款、引进新投资者、裁员等。
(3)重组计划的实施计划。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对重组计划的实施负责。但这并不排除重组计划允许委托第三方承担执行事务。在重组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其执行应由管理人进行监督。
重组计划应规定其执行期限和执行监督期限。执行期限通常以债务偿还计划的完成时间为准,监督期限通常以营业振兴计划和债务偿还计划主要部分的完成时间为准。因此,重组计划的监督期限可以小于执行期限。
二、起诉破产公司立什么案由
(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破产法的规定,以下是破产清算听证中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排列: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三、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