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出现了资金问题,可能是会面临破产的,但是对于企业还是有扭转的希望的是可以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的,进行破产重整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那么,破产重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跟着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破产重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重整申请书;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已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债权人要提交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没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债权人要提交向债务人追逃、催收的依据);

(四)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债务人的住所、办公地址、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财产线索;

(六)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院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企业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三、破产保护处置方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有两种情况:

(1)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2)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