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清算一般发生在企业申请破产或重组时。清算人,即管理人,可以是法院指定的合格专业机构或自然人。清算程序什么时候开始?阅读以下企业服务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将对您有所帮助。
一、清算程序什么时候开始?
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面临终止时,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消除公司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类。破产清算按照《企业破产法》进行。公司法只制定了原则规定,在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终止有两个原因:
一是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二是公司破产,即公司基于公告破产。
公司解散时,为结束现有财产与其他法律关系,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清理、处置、分配公司财产与债权债务关系,结束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公司法人资格。除合并或分立外,公司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解散必须通过清算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被司法解散的股东请求。
二、没有起诉能否参加法院的债务清算
可以的。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催收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企业应明确其拥有什么样的职责和权力等。
2、书面函件催讨(包括传真方式)
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最正式的。必须明确地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息,他们需要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
首先,用词应该因客户而异,或严厉或委婉;
其次,书面催讨往往还是使得诉讼时效中断的有效措施,或者是解除合同等的前置程序;
再次,如果需要作为将来诉讼仲裁的证据,那就应该使用能够证明送达到的方式,比如让对方签收、或使用邮政快递等。
3、面访催收
对于欠款金额较高的债务人,采用面访进行催帐是非常有价值的。
公司内什么样的人员适合去面访催债,应该考虑清楚。并且要进行必要的培训。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
在催收帐款过程中获取客户对债务的书面确认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付款计划是非常重要的。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书面确认或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催帐手段越来越严厉,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了。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在被催帐的过程中更换人员,如果能早拿到这样的书面确认,催款会更加容易。
三、公司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
1、股东开会投票决定解散公司,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组成清算组。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3、通知债权人公司进行清算,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