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会利用国家以及社会的福利进行创业,所以出现了很多私人企业,那么私人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私人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私人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私营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另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自然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个字〔1994〕第325号)第六条规定:

“凡由自然人为主申请,自然人出资额占注册资本51%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适用上述规定(按照私营企业管理)。”

二、债权人能否直接申请保证人破产

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对此,应具体分为两种种情况处理:

(1)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10项之规定,债务人为保证人的,在破产宣告前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承担的保证责任,属于破产债权。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

(2)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对此,《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2款第4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破产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当保证人破产时,因保证人系从债务人,其进入破产程序既不会影响到主债务纠纷的审理,也不会影响到保证责任数额的确定,因此没有任何中止审理的必要。

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什么确定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根据《确定管理人报酬规定》,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因进行破产管理工作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

(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在500万元一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在1000~--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在5000万元一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在1亿元一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