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的诉讼费用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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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债权确认的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受理破产申请时,人民法院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要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必须先申报债权。

《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

经理审查在债权申报期内申报的债权后,可能会认为申报人的申报依据不足,不予认定。

申请人对管理人不予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此类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应当无争议,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

二、破产债权的范围是什么

(一)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二)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未到期的债权;

(四)附利息的债权;

(五)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六)附始期债权;

(七)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八)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

(九)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人的除外;

(十)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十一)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

(十二)票据追索权;

(十三)税款债权;

(十四)其他合法的请求权。

三、公司破产员工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公司破产员工可以申请失业金,员工可以凭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即可。

另外,公司破产也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并给予赔偿的,员工工资属于破产清算的优先偿还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