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基础,然后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计算。财产不足的,不需要支付破产案件的申请费或者已经收取的,退还。

一、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是多少?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如下:

1.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基础,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计算。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优先从被申请人的财产中分配;

2.因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强制清算程序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不另行收取破产案件申请费;按上述标准收取的强制清算案件申请费超过30万元的,不再收取超过部分。已收取的,应当退还;

3.在人民法院裁定接受强制清算申请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人民法院批准的,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不再从被申请人的财产中分配。

二、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三、被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怎么办

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并作出变更法人代表、印章及其他的变更请求,同时指定新的法人代表,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经全体股东签字后,与股东会作出此决定的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提出上述变更请求。

变更法人代表的程序:

1、工商变更: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组织机构变更: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税务变更: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4、银行变更: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