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消公司之前,首先要进行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取消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终止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取消公司的清算计划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分析这个问题。请阅读并了解我们带来的文章。

一、公司注销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注销公司。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大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清算方案怎么制定

公司清算方案可以由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组成清算组并制定相关的清算方案;还可能是经过法院确认后,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并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大概包含下列内容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1、清算组有某某某等人组成。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通知债权人,并对清算进行公告。

三、公司清算后公司资产如何分配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