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公司不能经营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以达到及时止损的效果,那么股东申请公司清算所需的材料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公司清算

清算是结束现有法律关系、处理剩余财产、消除剩余财产的程序,包括计算、验证等。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区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终止的行为无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狭义上,清算不同于结算。清算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而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移。广义上,结算是清算的推广。

二、怎么成立公司清算组?

1、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清算组的组成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清算时车辆怎么处置

公司名下的房产和汽车可以进行拍卖,清算时先清偿债务,然后再由股东分配剩余资产,如资不抵债,则要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