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包括:召开股东大会;成立清算小组;注销公司登记等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破产时仍需偿还债务。优先分配破产费后,支付员工工资等费用。

一、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包括什么?

破产财产清算程序包括:

1.解散公司原因发生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组、减资等方式解决不了,决定解散公司;

2.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制定清算计划,清算相关债务;

3.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二、破产不予受理的情况

下列情形会有破产不予受理的裁定:

1.因无管辖权而裁定不予受理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企服快车财税提醒,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因申请人不具备债权人资格而裁定不予受理

主要类型有:

一是债权正在诉讼中,二是债权未经诉讼确认,三是判决未生效、被撤销、被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四是债务已清偿或可能得到主债务人、担保人的清偿,五是申请人明确放弃提起破产申请的权利等。

3.因债务人无破产主体资格而裁定不予受理

主要类型有:

一是债务人已注销或者经强制清算本应当注销,二是债务人已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三是分公司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4.不能证明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三、企业破产申请流程

企业申请破产程序分为以下四步:

(一)申请的提出。债务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破产清算。

(二)申请的受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

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二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三)和解与整顿。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权人可以申请重整。

(四)破产清算。无法和解,无法重整的,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