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中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清算工资的第一顺序;其次是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然后是公司债务和税收;剩余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和出资比例分配。
一、公司清算债务清偿顺序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清算工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债务全部清偿后,财产可以分配给股东,而不是直接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司法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清算程序启动后还能撤回吗
公司解散清算后成立了清算组的,清算组一般不能撤销,清算组成立后,依法履行职权,如果在履行清算责任时有违法行为的,清算组对公司和债权人承担责任。
先明确若是单纯指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若公司已经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若想撤销,股东(大)会可以以决议形式中止清算,解散已成立的公司清算组,公司继续存续,但应以存续的公司仍具备法定条件为前提,并申请撤销清算组备案。
三、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清算
公司在以下条件下需要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