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企业家,但更多的人害怕失败,导致破产。目前,国家已经建立和完善了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但不幸的市场实体提供了后续的债务危机保障,可以缓解个人企业家的担忧,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哪个部门将接受个人破产,接下来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带您了解。
一、哪个部门会接受个人破产?
破产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只有符合破产条件才会裁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的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还款能力。
有关当事人声称债务人没有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没有失去偿还能力。
第二条 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依法建立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履行期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二、企业申请破产保护还能照发员工工资吗?
《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破产公司,也就是“债务人”,仍可照常运营,公司管理层继续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其股票和债券也在市场继续交易,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必须得到一个破产法庭的批准,公司还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
如果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申请破产,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债务。
一般来讲,如果公司申请依据《破产法》第七章破产,股民手中的股票通常变成废纸一张,因为如果破产法庭确认债务人无清偿能力(负债大于资产),就可不归还股东投资。此外,公司资产经清算优先偿还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后,往往所剩无几。
多数上市公司会按照《破产法》第十一章申请破产保护,而不是第七章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因为他们仍希望继续运营并控制破产程序。第十一章规定了一些复兴公司业务的程序,也确有一些公司重组计划成功,重新开始赢利。但有些公司最后还是以清算告终。
三、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1)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2)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3)债权人
(1)法院在接到破产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破产案件;
(2)召开债权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开会前7日(外地应为2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通知债权人;
(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7日内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4)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应当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作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5、8日:
(1)“全额预缴款”方式发行的时间不得超过8天。
6、10日:
(1)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
(2)股份公司董事会开会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5)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7、12日:
(1)票据付款人在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日内没有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的,不再有协助义务。
8、15日:
(1)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
(2)债权人会议第一次会议应于债权申抱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3)收购人应当在依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4)产权纠纷,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5)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的日期通知各个认股人或予以公告。
(6)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债务清册、会计报表等有关证据材料。
(7)发行人和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提交承销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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