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破产清算,属于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需要通过破产偿还债务。法院宣布破产后,由组成的清算组接管公司,处理破产财产。那么,申请破产清算的证据材料是什么呢?以下将为您逐一介绍!

一、申请破产清算证据材料

(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书;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及安置计划;

(五)企业损失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出企业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务金额、发生时间和催偿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出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

(十一)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什么是公司清算组

公司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之后,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所组成的负责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要配的清算机构。

三、公司清算员工几倍赔偿

公司清算分为两种,一种为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一种是破产清算。

正常清算中,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也就是说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排在清算费用之后。

破产清算中,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