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破产的企业或公司,清算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那么清算服务机构的类型是什么,具体指什么样的清算,法律如何规定。因此,下一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清算服务机构的类型,我希望能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清算服务机构的类型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组成的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法院和债权人在普通清算过程中有明显障碍或者发现债务超过实际资产的可能性时,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是指法院组织清算组清理、估价、处理、分配公司财产,最终消除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二、怎么成立公司清算组
1、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清算组的组成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员工一定要配合清算工作吗
公司清算期间,职工要不要上班,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就不需要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