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的员工有赔偿金,即根据员工的月平均工资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接受破产申请包括四种情况:
无管辖权、申请人不具备债权人资格、债务人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无法证明债务人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一、申请破产员工有赔偿吗?
申请破产的员工有赔偿。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时,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员工终止合同赔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计算基数乘以计算年限。计算基数按照员工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各种津贴、福利补贴等货币收入。计算年限,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六个月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二、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清偿顺序的规定,是因为: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职工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付出了与其应得报酬相等的劳动,这应得报酬,即是职工的工资,他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职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是债权之首。
劳动保险费,是指破产企业依法应当支付的用于职工养老、就医、伤残、失业等费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确保职工生、老、病、残等的生活和医疗等费用的支付,破产企业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实际上是剥夺职工退休、疾病、失业等的生存权利。为确保职工的基本生存权,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资一样,应列入债权之首——清偿的第一步。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缴纳税款,这是企业的义务,因此,列为清偿的第二步。
(三)破产企业债权
三、破产债权人申报期限
破产债权人申报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到三个月的时间,具体的期限要看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如何规定的。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企服快车财税提醒,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