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不是领导宣布可以生效,但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宣布破产,当然,公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宣布破产,让企服快车财税为您您需要申请破产保护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一、破产保护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村合同经营者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开办人或者股东会决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书;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及安置计划;
(五)企业损失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出企业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债务金额、发生时间和催偿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出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的事实和证据;
(二)债权的性质、金额、是否有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二、破产和解通过条件
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
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3、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三、申报破产债权后需要法院确认吗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需得到确认后才能在破产程序中行使权利。
但债权人申报之债权情况各异,有的已为法院生效裁判、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具有法律上确定之名义和执行效力;有的尚在诉讼之中;有的双方虽有争议但未提起诉讼或仲裁;有的则双方均无争议。
债权确认的一般原则是,凡法律允许通过一般司法程序提出异议的债权,即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均在审查确认之列,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认的债权,原则上不在审查确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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