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员工办了退休以后,在单位继续上班,个税怎么算?退休工资要交税么?有文件吗?
答:退休员工按月领取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单位领的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参考文件: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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