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标涉及企业品牌的创建,现代企业普通重视商标申请,在重要的商标被驳回时,倾向于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审程序。
一、商标被部分驳回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部分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作出相应的修改,再进行申请,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驳回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驳回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只有搞懂驳回的类型,才能有针对性地填写复审申请。
1、全部驳回
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所有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注册标准被驳回。
2、部分驳回
申请注册商标的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被驳回,其余商品符合注册标准。通过部分会被排期公告,颁发注册证。
三、商标部分驳回如何复审?
复审的官费收费是750/件,代理机构会收取部分服务费,复审时应该准备的材料主要是申请书、使用证明及设计说明,还有其他一些补充材料,例如发票,宣传照片,服装等等,建议申请人还是找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操作,资深的代理人会根据被驳回的情况给出合适的建议,这样减少无用功的操作,节省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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